《古兰经》中关于“犯罪”的词语包括17个不同的词语:1-ذنب , 2- معصیت, 3- اثم , 4- سیئه, 5-جرم , 6-حرام , 7- خطیئه,8- فسق, 9- فساد, 10- فجور ,11- منكر, 12- فاحشه, 13-خبث, 14-شر , 15- لمم ,16- وزر و ثقل,17-حنث
在前面的文章我们阐释了其中 10 个单词,现在让我们了解一下其余7 个词语的含义:
11- منكرmonker,其含义为“否认”,原则上,否认意味着不承认,不相容,因为罪恶与健康的本性不相容。这个词在《古兰经》中出现了 16 次,并且大部分是在禁止邪恶的情况下出现的。
12- فاحشهfaheshe,其含义为“妓女”,毫无疑问,“妓女”其言行无疑是不道德的,丑陋而淫荡的。在某些情况下,这个词语被用来指非常丑陋、可耻和可恨的行为。这个词在《古兰经》中被提及 24 次。
13-خبث khobs,其含义为恶毒,邪恶,下流,与«طیّب»“tayyib”形成鲜明对比,“tayyib”的意思是纯洁,美好。khobs这个词语在 《古兰经》中被提及 16 次。
14-شرshar,其含义为“恶”,意味着人们所讨厌的丑恶的事务,相反,«خیر»“kheer”这个词的含义为“善”,意味着着人们所喜爱的所有事务,shar这个词经常被用来表示麻烦和烦恼,但有时也代表“罪恶”的情况,如在《古兰经》第九十九章地震第8节经文中,shar用来表示罪恶。
15- لمم Lamm,其含义为轻微的微小的罪孽。这个词语在《古兰经》中提到过一次。
16-وزرWazir,其含义是沉重的,多用于背负他人的罪孽。这个词在《古兰经》中被提到了26次。在《古兰经》中,“seghl”这个词,意思是“重,重担”,也被用来指“罪恶”,正如《古兰经》第二十九章安卡布特 第13 节经文提到的那样。
17-حنثhans其本意是虚伪、斥责的欲望,更多的是指在承诺之后的毁约、违约之罪。这个词在《古兰经》中被提及两次。
这17个词语,每一个词语都表达了犯罪的一部分恶果,指明了犯罪的种类,每一个词语都以特殊的信息和警告来告诫世人不要犯罪。以上内容摘自穆赫森·加拉提的著作《犯罪学》。